男童在海底捞奔跑撞上高温红油锅,全身多处烫伤!妈妈:员工应提前避让;店长:曾多次提醒家长
据《小陆帮忙》报道,女子带孩子在海底捞就餐时,孩子跑过去因视线盲区,与端着热红油锅的服务员相撞,造成身体多处烫伤,女子认为海底捞方面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涉事店长介绍,此前他们曾多次提醒家长看管好孩子,不要让孩子在店内随意跑动,但家长未听劝阻。事发时,员工刚用完员工餐,端着锅具准备离场,孩子突然奔跑冲了过来,双方避让不及发生碰撞。
孩子家长却表示事发时已近夜里11点,店内没有其他顾客,只剩她们一桌用餐,孩子跑动不会有安全隐患。她还认为,若是就餐高峰期客流密集,她会约束孩子不下地跑动,而且店员端滚烫锅具时,理应留意周边环境提前避让。
目前,女子与涉事门店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店长表示双方协商无果,后续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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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东法院审结一起因送餐机器人引发的身体权纠纷案。该案中,一名3岁多的孩子在餐饮店吃饭时跑动,因为避让不及,被送餐机器人撞倒在地。事发后,孩子家长与餐饮店因为赔偿问题协商不一致,最终闹上法院讨说法。
2024年3月16日,未成年人小贵(化名)随其母亲李某到潮州市某餐饮店用餐。用餐过程中,小贵在餐厅内跑动,由于避让不及,不慎与正在执行送餐任务的机器人发生碰撞,被撞倒在地。
事发后,小贵被紧急送往医院检查治疗,产生医疗费用470元,餐饮店垫付其中441元,并免除李某当日318元用餐费用。之后,因赔偿问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小贵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餐饮店赔偿医药费、交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
潮州湘桥法院经审理认为,餐饮店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作为事发场所的经营者,存在过错,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同时,小贵事发时未满四周岁,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李某作为小贵的监护人,对小贵疏于管护,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亦存在过错。
综合考量双方过错程度、因果关系参与度等因素,法院依法判决该餐饮店就小贵的各项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
经办法官提醒:随着智能设备在经营场所的广泛应用,经营者应充分考量其运行风险,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如设置明显警示标识、优化机器人运行路线、加强日常巡检维护、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培训等,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同时,监护人在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负有密切监护职责,应时刻关注孩子的行为动态,特别是在存在潜在风险的环境应加强看管和约束,避免因疏忽大意导致意外发生。
法官建议:一旦发生侵权纠纷,各方应理性对待,依据法律法规确定责任归属,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只有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都切实履行各自义务,才能有效防范风险,让科技红利真正安全惠及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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