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建信旗下部分基金产品 销售机构的公告

Connor 币火交易所 2025-09-26 36 0

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5年9月2日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如下:

自2025年9月2日日起,投资者可在以上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业务,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以上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通过上述券商办理业务时,请按照各代销网点的具体规定执行。

一、新增销售机构如下: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

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网址: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2日

关于新增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建信旗下部分基金产品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5年9月2日起,以上券商将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如下:

自2025年9月2日起,投资者可在以上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业务,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以上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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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通过以上券商办理业务时,请按照各代销网点的具体规定执行。

一、新增销售机构如下: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

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网址: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2日

关于新增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5年9月2日起,盈米基金将新增代理销售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具体如下:

一、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

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

网址:

投资者通过盈米基金的基金代销网点和销售网站办理业务时,请按照各代销网点的具体规定执行。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2日

建信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溢价风险

提示及停牌公告

近期,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建信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新能源车电池ETF,交易代码:159775,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基金将于 2025年9月2日开市起至当日 10:30 停牌,自 2025年9月2日 10:30复牌。

若本基金 2025年9月2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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