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士丹利恒安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参与部分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摩根士丹利恒安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参与部分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有关销售机构相关业务准备情况,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9月5日起,摩根士丹利恒安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23239;C类023240,以下简称“本基金”)参与部分销售机构开展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转换及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方案
自2025年9月5日起,投资者通过以下销售机构申购、定投、转换及赎回本基金,享有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以下销售机构活动公告为准(其中转换业务仅对申购补差费部分优惠,赎回业务仅对赎回费归非基金资产部分优惠),销售机构名单及参与费率优惠事项如下:
1、同时开通申购、定投、转换、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销售机构名单如下:
2、同时开通申购、定投、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销售机构名单如下:
3、基金原申购费率、基金转换补差费率如适用固定费用的,则仍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4、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流程以其规定为准。
5、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官方网站产品页面查询各销售机构的联系方式。
6、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所有。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述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或网站
2、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网站: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摩根士丹利恒安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30天,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或转换转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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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 (中国) 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九月五日
关于摩根士丹利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摩根士丹利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摩根士丹利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摩根士丹利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摩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
基金代码:02202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7 天的最短持有期限。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4年11月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 (中国) 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5年9月3日,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本基金将停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以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
客服电话:400-8888-668
3、本公告解释权归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 (中国) 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 (中国)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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