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人员彭轶因多项违规被重庆证监局责令改正 涉及使用他人账户交易等行为

Connor 币火交易所 2025-11-13 20 0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5年10月20日,重庆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证券从业人员彭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经查,彭轶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使用他人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以及将客户证券账户交由他人使用等多项违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及证券行业监管相关规定。

违规行为涉及三方面执业红线

根据监管部门调查结果,彭轶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三大类:一是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使用他人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二是未经客户合法授权,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三是违反账户管理规定,将客户证券账户交由他人使用。上述行为同时触犯了多项监管法规,反映出其在执业过程中合规意识淡薄,严重违反了证券从业人员的基本执业准则。

违反多项监管规定 触及行业合规底线

重庆证监局指出,彭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关于证券从业人员不得违规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关于禁止违规操作客户账户及账户管理的要求,以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等多项监管条款。

监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罚 强调执业纪律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等法规,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彭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其违规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监管部门强调,证券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切实履行合规义务,维护市场秩序。

当事人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根据决定书内容,彭轶如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此次监管处罚再次凸显了证券监管部门对从业人员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对维护行业合规经营秩序具有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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